外教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外教是重要的教学资源。为了加强对外教教学工作的管理,更大限度地发挥外教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治学严谨,科学制定课堂教学计划,认真做好教学计划,学期初呈交所教课程的教学日历。
2、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每门课开课前应和教研室主任就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沟通。如果外语教学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不同意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应依照教学部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的建议进行调整。
3、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辅助教学,积极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师生互动良好,课堂教学组织得生动、富有感染力,有效促进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
4、认真完整记录本学期学生的相关情况(如作业、出勤、测验、课堂表现等),学期末提交给教学秘书。
5、因病或有事无法上课需提前一天告知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向外语教学部主任汇报,之后,与教研室主任商定时间予以补课。
6、每两周需参加一次外语教学部集体教研活动。
7、接受每学期外语教学部组织的听课,教学质量评定结果提交国际交流处,作为外教工作考核的依据。
8、考试前三周提交A、B两套听力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题将分别作为大学英语期末试题A、B试卷的听力部分。
9、学生听力的总评成绩共30分,其中,卷面占20分,平时成绩(如,到课率,课堂表现,作业等)占10分。如有特殊要求,需向外语教学部提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10、每学期结束上交教材、教参,告知教学进度,同时,上交教学工作总结,并提出对教学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11、如果外教对教学工作有意见,可向外语教学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反映,经外语教学部研究后给出反馈意见。
12、如有特殊情况和特别要求,外教应与教学教学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及时沟通,外教有义务和责任予以配合并协助完成。